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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腾博会国际娱乐决定书湖政复决字〔2020〕24号
发布时间:2021-06-30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字体:【

  申请人宋某。

  被申请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

  本机关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申请人宋某提出的腾博会国际娱乐申请,要求确认被申请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不予公开摸房大会现场录像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公开安置房某小区摸房大会的现场录像。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本机关在受理审查前先行调解,调解期限为30日,不计入腾博会国际娱乐申请受理期限。因调解不成,本机关于2020年5月18日依法受理。被申请人在收到腾博会国际娱乐答复通知书和腾博会国际娱乐申请书副本后10日内提交了腾博会国际娱乐答复材料。经对申请人的主张、被申请人的答复意见及在案证据等审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其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杨家埠镇某村*号的房屋因被征收,被申请人组织举行的安置房某小区摸房大会涉及申请人切身利益,因此为了解摸房大会现场情况,特申请公开摸房大会现场录像。后于2020年4月12日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该答复书称:“本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摸房大会现场录像涉及众多摸房人数、摸房结果等信息,向你公开后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和涉及个人隐私,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法书面征求录像视频内有关摸房人员的意见,被征求意见人员均不同意本机关公开上述摸房录像信息。据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不予公开的答复。”

  申请人不服该答复,现向贵机关申请腾博会国际娱乐,理由如下:1.被申请人虽主张申请人所申请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向第三方征求过意见而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故申请人所作争议答复欠缺事实依据。2.摸房大会现场录像并不完全构成个人隐私,在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事由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将信息“区分处理”公开。被申请人以该摸房大会现场录像涉及众多摸房人数、摸房结果等信息,向申请人公开后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和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作区分地拒绝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个人隐私没有具体界定,对于何为隐私,更多的需要被申请人的自由裁量。根据“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在认定以及法院最终裁判是否因隐私的需要而不公开某项信息时,需要在个人的隐私保护、公开的公共利益性以及行政权力规制之间进行平衡。即某些信息内容,虽然可能涉及第三人隐私,但是在将其公开并不会给第三人造成实质性或者潜在损害、且有利于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的条件下,是可以予以公开的。本案中,申请人的主观意愿中并不存在获取第三人信息资料的“恶意”,其目的在于了解摸房大会的流程以及进展。申请人认为此类信息对特定相对人的公开并不会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更何况涉案政府信息内容实际涉及相关主管部门行政权力的运行,这一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按照透明化要求也是要公开公示的。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第二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据此,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涉及对征收公众利益调整、需要被征收公众广泛知晓的,申请人作为被征收人之一也享有参加摸房大会的资格,获取摸房大会的现场情况录像与申请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且该信息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有关,属于应当主动并重点公开的信息,被申请人作为街道办事处,此次摸房大会的组织者,应当允许公众参与、了解摸房大会流程、进展,主动公开摸房大会现场录像。综上,被申请人不予公开摸房大会现场录像的行为违法,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腾博会国际娱乐,望查明事实,体恤民情,依法支持申请人复议请求,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为证明其主张,申请人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房模拟拆迁安置协议书、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被申请人称:其于2020年4月9日向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程序、实体均合法,未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具体理由如下:一、程序上。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依法进行了送达,程序完全合法。二、实体上。1.申请人为了解“摸房大会现场情况”,申请以光盘复制的形式公开“摸房大会现场录像”,从目的及形式来看,申请人所要公开的上述政府信息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和涉及个人隐私。(1)摸房大会现场录像的内容不仅信息量大,且内容涉及众多摸房人员在现场的各类信息,如众多摸房人员在现场的行为,语言、交流,个人形象,摸房信息、结果等,若按其要求给予光盘复制公开,众多摸房人员的当天个人影像、语言等将完全被申请人获取、掌握,并可能进一步对外传播,如此将造成众多摸房人员的不满而危及社会稳定。(2)摸房大会现场录像的内容涉及上述所述的各类信息,该信息与众多摸房人员的人身及住宅等相关,明显涉及个人隐私。2.被申请人本次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时不仅综合考量了社会稳定性,而且从个人隐私方面依法书面征求了录像视频内有关摸房人员的意见,被征求意见人员均不同意公开上述摸房录像信息。据此,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要求申请公开的上述政府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依法应不予公开。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程序、实体均合法,未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为证明其主张,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被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征求意见函及回执三份、被征求意见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邮寄凭证。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12日,申请人宋某向被申请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被申请人组织举行的安置房某小区摸房大会现场录像。被申请人收到上述申请后,认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可能涉及现场摸房人员的个人隐私,遂于2020年3月25日向摸房大会现场录像视频中的三名摸房人员宋某甲、林某、施某发出《征求意见函》,征求是否愿意公开该录像的意见。2020年4月7日,上述三人填写征求意见函的回执,均表示不同意公开上述信息,理由为涉及个人隐私。2020年4月9日,被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认为涉案摸房大会现场录像涉及众多摸房人数、摸房结果等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和涉及个人隐私,损害第三方权益,书面征求录像视频内有关摸房人员的意见后,被征求意见人均不同意公开,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摸房大会现场录像的信息不予公开,并于次日将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通过顺丰快递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不服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腾博会国际娱乐。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房模拟拆迁安置协议书、被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征求意见函及回执三份、被征求意见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邮寄凭证。

  本机关认为: 本案系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而申请腾博会国际娱乐的案件,故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主体,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有权并有义务作出相应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本案中,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涉案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符合上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本案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有二:一是涉案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社会稳定;二是涉案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

  第一,行政机关从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出发,对危及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需要有充足的证据和理由,如对公开政府信息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等,不能仅凭主观判断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社会稳定而不予公开。本案中,申请人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为被申请人组织举行的安置房某小区摸房大会现场录像,现被申请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社会稳定,故被申请人以此为由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第二,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公开政府信息可能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须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本案中,根据申请人的描述,可以判断其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视频资料,且内容包含第三方即摸房人员的形象、语言、摸房过程、摸房结果等个人信息,故被申请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征求视频资料中涉及的所有摸房人员对该政府信息是否公开的意见,既是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亦是对第三方个人隐私的保护。但被申请人仅对视频资料中的三名摸房人员征求意见,虽该三人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涉案政府信息,但并不能代表视频资料中其他摸房人员的意见。故被申请人未完全征求第三方意见,仅以部分第三方的意见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第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并不单纯取决于第三方是否同意,更要看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权进行必要的让渡。行政机关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对此类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应当进行综合判断,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而非根据第三方意见迳行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结合本案,申请人申请公开摸房大会现场录像,尽管在一定程度涉及摸房人员的隐私,但由于摸房现场的情况直接决定了最终的房屋安置结果,且考虑到农房拆迁安置工作的特点和实际,为保证现场摸房的公平、公正、公开,消除被拆迁人的疑虑与担心,法律对这类个人隐私进行了一定的让渡。故申请人作为被拆迁人,有权知晓摸房现场的情况,被申请人应当公开涉案政府信息。现被申请人未对涉案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公共利益进行充分考量而迳行不予公开,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认定事实不清。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本案中,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应根据上述规定通过邮政专递送达。现被申请人通过顺丰快递将涉案《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送达给申请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腾博会国际娱乐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撤销被申请人于2020年4月9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二、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腾博会国际娱乐决定书之日起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进行处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腾博会国际娱乐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